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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治理设备 环保数据造假将被严厉追责!“明令禁止”这14种行为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小编告诉环保数据造假将被严厉追责!“明令禁止”这14种行为 明确14种禁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正在征求意见的《条例》对数据造假也有明确规定。《条例》单列了“质量保障”一章,对质量保障机制、行政干扰环境监测行为、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等进行了详细规范。此外,对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了详细规范。 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监测的干扰,《条例》对公职人员也提出了“禁止行政干扰环境监测行为”的明确要求,比如,不能擅自决定变更监测站点等。为此,《条例》还特别提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完整记录、完整保留国家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 以上就是粤绿环保小编解析环保数据造假将被严厉追责!“明令禁止”这14种行为,有不懂的欢迎咨询我们的技术人员。如有问题不清晰,可以联系我们,粤绿环保专业承接V0c整改工程,存量废水治理应急处理,东莞环保,V0C废气整改工程,零星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东莞环境评价,东莞废水处理,东莞噪声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应急处置,东莞粉尘处理等咨询电话:0769-2249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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