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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14580 t/a)和冷冻工序用水(57.6t/a)。
1、冷冻工序用水:项目冷冻工序用水为自来水,无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打磨工序废气(废气排放口:FQ-LJC-03)和贴合、涂胶、烘干、定型工序废气。(注贴合、涂胶、烘干、定型工序废气有两个排放口,1#排放口编号为FQ-LJC-01,2#排放口编号为FQ-LJC-02)
1、打磨工序废气:项目打磨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打磨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处理,通过32m排气筒(FQ-LJC-03)高空排放。
2、贴合、涂胶、烘干、定型工序废气:项目使用过程中由于胶水、处理剂中的有机成分的挥发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其主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贴合、涂胶、烘干、定型工序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处理,1#排放口通过31m排气筒(FQ-LJC-01)高空排放,2#排放口通过23m排气筒(FQ-LJC-02)高空排放。
(三)噪声
做好机械设备减震及消声降噪措施等防治措施处理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0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约1t/a,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废饱和活性炭,约0.5t/a。废胶水罐、废处理剂罐,产生量约为0.1t/a,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
道,引至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SJC(验字)20180417002《东莞利吉昌鞋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验收监测报告》中可知,生活污水排放到市政截污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由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SJC(验字)
20180417002《东莞利吉昌鞋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验收监测报告》中可
知,打磨废气排放口(FQ-LJC-03)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贴合、涂胶、烘干、定型工序废气口(FQ-LJC-01、FQ-LJC-02)达到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中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由有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抹布、废饱和活性炭、废胶水罐、废处理剂罐,设立了一个专用的危废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实行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等规定合法贮存并交由危险废除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因此,不存在工程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满足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标排放,本项目已基本落实
了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议和要求: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各项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3、对于本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则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东莞利吉昌鞋业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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